李家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坝后电站安全生产、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公示
发布日期:2023-10-31    作者:admin    来源: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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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水利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办水电函(2023)616号)规定,现将李家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坝后电站安全生产、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进行公示。
李家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坝后电站安全生产、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
李家河水库坝后电站 | 单 位 | 姓 名 | 职 务 | 联系电话 |
安全生产 行政责任人 | 蓝田县 人民政府 | 毛会霞 | 副县长 | 18302927000 |
安全生产 监管责任人 | 蓝田县水务局 | 徐 昊 | 副局长 | 13572961337 |
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人 | 李家河水库 管理有限公司 | 王 智 | 总经理 | 13909223304 |